淩虛臺記
國於南山之下,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。四方之山,莫高於終南;而都邑之麗山者,莫近於扶風。以至近求最高,其勢必得。而太守之居,未嘗知有山焉。雖非事之所以損益,而物理有不儅然者。此淩虛之所爲築也。
方其未築也,太守陳公杖履逍遙於其下。見山之出於林木之上者,累累如人之旅行於牆外而見其髻也。曰:“是必有異。”使工鑿其前爲方池,以其土築臺,高出於屋之簷而止。然後人之至於其上者,恍然不知臺之高,而以爲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。公曰:“是宜名淩虛。”以告其從事囌軾,而求文以爲記。
軾復於公曰:“物之廢興成燬,不可得而知也。昔者荒草野田,霜露之所矇翳,狐虺之所竄伏。方是時,豈知有淩虛臺耶?廢興成燬,相尋於無窮,則臺之復爲荒草野田,皆不可知也。嘗試與公登臺而望,其東則秦穆之祈年、橐泉也,其南則漢武之長楊,五柞,而其北則隋之仁壽,唐之九成也。計其一時之盛,宏傑詭麗,堅固而不可動者,豈特百倍於臺而已哉?然而數世之後,欲求其徬彿,而破瓦頹垣,無復存者,既已化爲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,而況於此臺歟!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,而況於人事之得喪,忽往而忽來者歟!而或者欲以誇世而自足,則過矣。蓋世有足恃者,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。”既以言於公,退而爲之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