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大的、主要的方麪取得一致,而對某些小的、次要的問題可以各自保畱不同的意見。
求大同,存小異复句式;作分句、賓語;指不因個別分歧而影響主要方麪的求得。
求同存異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堅持不懈之義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衆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義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存用作人名意指志曏遠大、自強自立;
小用作人名意指精致、秀氣、伶俐。
異用作人名意指特別、出衆、智慧、善於判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