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不追究缺點和過錯。
《南史·虞寄傳》:“且聖朝棄瑕忘過,寬厚待人,改過自新,鹹加敘擢。”
棄瑕忘過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對待缺點。
不計前嫌
瑕用作人名意指豔麗、光彩照人、寬容大度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