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拋棄立身行事準則,曲意投郃別人。
晉·葛洪《抱樸子·漢過》:“燬方投圓,麪從響應者,謂之‘絕倫之秀’。”
燬方投圓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方用作人名意指剛正不阿、心懷大志、才學之義;
圓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周到、可愛、圓满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