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招是惹非”。
明·蘭陵笑笑生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三十五廻:“少年驕惰放肆……將來招事惹非,敗壞家門。”
招事惹非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招是生非、招是攬非、招是惹非
招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財富、抱負之義;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非用作人名意指聰明绝顶、儀表非俗、卓爾不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