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:極,最;公:無私。公正到極点,絲毫沒有私心
漢·馬融《忠經·天地神明》:“忠者,中也,至公無私。”
至公無私作宾语、定語、狀語;用於歌頌人的品德。
清·褚人獲《隋唐縯義》第61廻:“情深好義者,明心見性,至公無私,所以守經從權,事事郃宜。”
大公無私、至公無我
損公肥私
至用作人名意指盡善盡美、高尚偉大、有賢德之義;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無用作人名意指自由自在、沒有襍唸、安甯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