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招權納賄”。
《元史·樸不花傳》:“不花驕恣無上,招權納賂,奔競之徒,皆出其門,駸駸有趙高、張讓、田令孜之風。”
招權納賂作谓语、定語;指人貪財。
皆人間清要之官而招權納賂,欺世盜名,或於任所陽爲廉潔,而隂受苞苴。明·李昌祺《剪燈餘話·何思明遊酆都錄》
招權納赇、招權納賄
招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財富、抱負之義;
權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才能、位高權重;
納用作人名意指福氣、財富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