擁有崇高的名望。
明·沈德符《野獲編·吏部一·台省互改》:“唯顧涇陽憲臣以銓郎救辛縂憲外謫,後再入吏部,最爲創見,然重望高名,終不得志而去。”
重望高名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重用作人名意指細心、樂於助人、正直之義;
望用作人名意指威望、期望、引申爲道德高尚之義;
高用作人名意指有名、德高望衆、高貴之義;
名用作人名意指名聲、聲譽、功業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