瓦、捨:宋、元時指妓院及各種娛樂場所。舊指富家子弟尋歡作樂的地方。
明施耐菴《水滸傳》第二廻:“因幫了一個生鉄王員外兒子使錢,每日三瓦兩捨,風花雪月,被他父親開封府告了一紙文狀。”
三瓦兩捨联合式;作賓語、定語;指娛樂場所。
孫犁《蕓齋 瑣談》:“整天價在三瓦兩捨,尋歡取樂,也在詩詞歌賦上,互相挑剔,尋是生非。”
三瓦兩巷
三用作人名意指行成於思、堅定、足智多謀之義;
瓦用作人名意指有愛、善良、堅靭之義;
兩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幸福、成雙成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