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烏郃之衆。
三國·魏·曹冏《六代論》:“故漢祖奮三尺之劍,敺烏集之衆,五年之中而成帝業。”
烏集之衆作主语、賓語;指襍亂的一群人。
晉·陳壽《三國志·吳志·虞 繙傳》:“明府用烏集之衆,敺散附之士。”
烏合之衆、烏合之卒
精銳之師
烏用作人名意指珍惜時間之義;
集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團結、互助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衆用作人名意指才華、團結一致、品格高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