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不願意的,不要加給別人。
先秦孔子《論語衛霛公》:“子曰:‘其恕乎!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’”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主谓式;作主語;用於劝戒之语。
“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”,是儒家恕道 的核心。
己所不欲,毋加諸人
己用作人名意指严於律己、自立自強、乐於助人之义;
所用作人名意指適應性強、壯志、美滿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欲用作人名意指好學、溫柔、目標明確之義;
施用作人名意指心底純良、樂善好施、有愛心之義;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