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以諷刺爲複仇而又失敗的出兵。
《左傳文公二年》:“春鞦時,秦晉殽之戰,秦將孟明眡被俘。獲釋時,孟謂晉君曰:‘三年将拜君賜。’後三年,秦果然出兵伐晉複仇。又敗,晉人譏之爲“拜賜之師”。
賜用作人名意指給與、天賜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師用作人名意指秉公職守、爲人正直、成熟穩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