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功勞來彌補過錯。
《雲笈七簽》卷九十三:“追悔既往,洗心自新。雖失之於壯齒,冀收之於晚節。以功補過,過落而功全;以正易邪,邪忘而正在。”
以功補過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書麪語。
宋·張君房《雲笈七簽》第93卷:“以功補過,過落而功全;以正易邪,邪忘而正在。”
将功補過、以功覆過、將功折罪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功用作人名意指本領、功成名就、汗馬功勞之義;
補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霛巧、一絲不苟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