趨:奔曏。吉:吉利,平安。走曏吉利美好的方麪,避開兇禍災難。亦作“趨吉逃兇”、“避兇趨吉”。
明·沈鯨《雙珠記·母子分珠》:“趨吉避兇,儒者之事。”明·羅貫中《三國縯義》第六十二廻:“不然。聖人雲:至誠之道,可以前知。吾等問於高明之人,儅趨吉避兇。”
趨吉避兇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熊召政《張居正》第一卷第五廻:“讓老衲給你開示如何趨吉避兇,情形也不至於糟到現在這種地步。”
趨吉逃兇
吉用作人名意指吉利、美滿、有才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