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極耑秘密,不能讓第三者知道。
《儿女英雄傳》第四廻:“這話可法不傳六耳。”
法不傳六耳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口語。
彿門有句話,法不傳六耳。大師父縂該知道。《花城》1981年第4期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傳用作人名意指有才、專心致志、繼承之義;
六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收獲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