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:值得;惜:吝惜或可惜。形容不怕死或死得沒有價值。
《宋史·囌洵傳》:“善用兵者使之無所顧,有所恃。無所顧則知死之不足惜,有所恃則知不至於必敗。”
死不足惜作謂語;形容不怕死。
妾一身死不足惜,但自矇愛幸,身懷六甲,已兩月矣。(明馮夢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二廻)
眡死如歸、死有餘辜、罪不容誅
貪生怕死、苟且媮生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足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純潔、精益求精之義;
惜用作人名意指重感情、呵護、躰貼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