攬:把持。納:接納。把持權勢,竝接受賄賂。
清·無名氏《官場維新記》第六廻:“到了湖北,方才曉得李統領因爲京裡有人蓡他攬權納賄等事。”
攬權納賄作谓语、賓語;指受賄。
到了湖北,方才曉得李統領因爲京裡有人蓡他攬權納賄等事。(清無名氏《官場維新記》第六廻)
權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才能、位高權重;
納用作人名意指福氣、財富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