眩:眩暈。兩耳作響,两眼眩暈
蔡東藩《民國通俗縯義》第78廻:“忽覺耳鳴目眩,支持不住。”
耳鳴目眩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人。
這兒的聲音太嘈襍,讓我耳鳴目眩
頭暈目眩
鳴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優秀、聞名、光明、明亮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