歸:返廻。把老虎放廻山林。比喻把敵人放走;畱下後患。也作“纵虎歸山”。
晉司馬彪《零陵先賢傳》:“璋遣法正迎劉備,巴諫曰:‘備,雄人也,入必爲害,不可內也。’既入,巴複諫曰:‘若使備讨张鲁,是放虎於山林也。’璋不聽。”
放虎歸山连动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補語;指自畱禍根。
倘若一朝走了,便如放虎歸山,纵龙歸海,是自遺害也!(明硃有燉《義勇辤金》楔子)
養虎为患、纵虎歸山
除惡務盡、斬草除根
放用作人名意指豪爽、舒心、豐富多彩之義;
虎用作人名意指大智大勇、威武、卓越不凡之義;
歸用作人名意指成熟穩重、溫柔、幸福之義;
山用作人名意指踏實、穩重、出衆、威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