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有意不露才以形己之短,顯人之長。
《南史·劉峻傳》:“武帝每集文士策經史事,時範雲、沈約之徒皆引短推長,帝迺悅,加其賞賫。”
引短推長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明·李贄《讀史·曹公二首》:“況沈、謝引短推長,僧虔禿筆自免,孝標空續《辨命》哉?”
引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表率、正直之義;
長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權重、才華橫溢、多才多藝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