枉:違背;道:正道;事:侍奉。原指不按正道事奉國君。後泛指不擇手段取悅於人。
《論語·微子》:“柳下惠爲士師,三黜。人曰:‘子未可以去乎?’曰:‘直道而事人,焉往而不三黜?枉道而事人,何必去父母之邦?’”
枉道事人作謂語、定語;泛指不擇手段取悅與討好別人。
清·顧炎武《日知錄·不動心》:“枉道事人,曲學阿世,皆從此而始矣。”
直道事人、坦誠相待
道用作人名意指正氣凜然、抱負不凡、卓有成就;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