卻:推辤;謝絕。指對別人的邀請、贈予等;如果拒絕接受;就顯得不恭敬。
先秦孟軻《孟子萬章下》:“‘卻之卻之为不恭’,何哉?”
卻之不恭主谓式;作謂語、賓語;常與受之有愧連用。
我們覺得卻之不恭,衹好讓他勞駕。(鄒韜奮《經歷慘淡經營之後》)
盛情难卻、受之有愧
置之不理、受之有愧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恭用作人名意指耑莊有禮、恭敬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