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較、評定事物的優劣。
清·章學誠《文史通義·申鄭》:“末學膚受,本無定事物的優劣。而抑敭其間,妄相擬議,遂與比類纂輯之業同年而語,而衡短論長,岑樓寸木且有不敵之勢也,豈不誣哉?”
衡短論長作谓语、賓語;指评論事物。
说長道短
衡用作人名意指做事能明辨是非、公正、權衡輕重之義;
論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見、有見地、有學問之義;
長用作人名意指位高權重、才華橫溢、多才多藝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