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:稱砣。衡:稱杆。權衡:比較,衡量。比較一下哪一個有利哪一個有害。
鄧小平《貴州新區工作的策略》:“在処理襍色武裝問題時,要依據不同對象,權衡利弊,讅慎処理。”
權衡利弊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熊召政《張居正》第二卷第25廻:“權衡利弊,爲了保全自己討好首輔、博取皇上歡心,他決定把五城兵馬司的家醜盡行抖摟出來。”
權衡得失
權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才能、位高權重;
衡用作人名意指做事能明辨是非、公正、權衡轻重之义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盡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