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鞦時代通行的義法,即以王命爲重,処理好上下、大小的關系。
《後漢書·丁鴻傳》:“春鞦之義,不以家事廢王事,今子以兄弟私恩,而絕父不滅基,可謂智乎?”示例:明黃道周《節寰袁公傳》:“逮於東漢,懷鴆擣椒,以死相勉,以爲春鞦之義與易殊旨,間有掛冠拂衣,蓋亦疏逖無甚系著意而已。”
出処: 《後漢書·丁鴻傳》:“春鞦之義,不以家事廢王事,今子以兄弟私恩,而絕父不滅基,可謂智乎?”明黃道周《節寰袁公傳》:“逮於東漢,懷鴆擣椒,以死相勉,以爲春鞦之義與易殊旨,間有掛冠拂衣,蓋亦疏逖無甚系著意而已。”
春用作人名意指意氣風發、蒸蒸日上、事業蓬勃發展。
鞦用作人名意指成熟穩重、收獲、成功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義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高尚、伟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