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孤:以遺孤相托;寄命:以重要事情相托。臨終前將孤兒及重要事情相委托
宋·羅大經《鶴林玉露補遺》第七卷:“故逆知其可以托孤寄命,韓魏公之凝立,亦此類也。”
托孤寄命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臨終時。
清·魏源《默觚·學篇》:“日僤養馬而嚴威, 可以托孤寄命矣。”
托用作人名意指依靠、有責任、有擔儅之義;
寄用作人名意指剛正不阿、廉潔無私之義;
命用作人名意指有氣度、威嚴、自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