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情理之中的事情,察度自己,就可知之別人。
戰國·衛·呂不韋《呂氏春鞦·察今》:“故察己則可以知人。”
察己知人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以己度人
己用作人名意指嚴於律己、自立自強、樂於助人之義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獨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