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食不兼肉”。
西漢·司馬遷《史記·琯晏列傳》:“既相齊,食不重肉,妾不衣帛。”
食不重肉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生活。
食不兼肉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重用作人名意指細心、樂於助人、正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