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指辦事堅持原則。亦指在大是大非麪前保持清醒的頭腦。
《宋史·呂耑传》:“太宗欲相耑。或曰:‘耑为人糊塗。’太宗曰:‘耑小事糊塗,大事不糊塗。’決意相之。”
呂用作人名意指精神抖擻、大義、清廉之義;
耑用作人名意指剛正、真實、光明磊落之義;
大用作人名意指出衆、才智、德高望重之義;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