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物:舊的典章制度或原有的東西。指恢複原有的事業或山河
春鞦·魯·左丘明《左傳·哀公元年》:“祀夏配天,不失舊物。”
不失舊物作谓语;指完全恢複。
宋·楊 萬裡《誠齋詩話》引洪景伯《賀表》:“齊人歸鄆、灌之田,不失舊物。”
完璧歸趙、物歸原主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