焚身:喪生。象因爲有珍貴的牙齒而遭到捕殺。比喻人因爲有錢財而招禍。
先秦左丘明《左傳襄公二十四年》:“象有齒以焚其身,賄也。”
象齒焚身紧缩式;作賓語;比喻人因爲有錢財而招禍。
正是:山木自寇,象 齒焚身。恫哉李督!死不分明。(蔡東藩、許廑父《民國通俗縯義》第一二一廻)
懷璧其罪
象用作人名意指通情理、有學識、才貌雙全之義;
身用作人名意指權力、品德高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