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蒿儅簪,以草作蓆。形容生活十分艱苦
《東觀漢記·杜林傳》:“寄隗囂地,終不降志辱身,至簪蒿蓆草,不食其粟。”
簪蒿蓆草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簪用作人名意指華貴、美麗、動人之義;
蓆用作人名意指頂天立地、有氣勢、有影響力之義;
草用作人名意指親切、旺盛、勵精圖治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