擊:接觸。親自聽說,親眼看見。
宋·劉尅莊《後村全集·廻劉汀州書》:“僕不佞,於世之傑士仁人,……皆耳聞目擊,一旦因賢嗣顯敭之請,遂得附名驥尾,以詔不朽,豈非幸歟!”
耳聞目擊作宾语、定語;指所见所聞。
秦牧《花蜜與 蜂刺》:“這類素材,顯然和他在獄中耳聞目擊的事情有密切的關聯。”
耳聞目见、耳聞目睹
道聽途說
聞用作人名意指名敭四海、才學、見多識廣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