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心爲公而忘卻私事。
明·李贄《晃錯》:“[晃錯]公爾忘私,而其父又唯知日夜傷晃氏之不安矣。”
公爾忘私作谓语、賓語;指一心爲公。
若說是爲了國法,所以公爾忘私,然而姓硃的卻又明明爲著陞官發財,才出首的:所以有點看不起這個人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五四廻
公而忘私、公耳忘私
損公肥私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爾用作人名意指豪爽、樂於助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