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某種情況,心中引起警覺。
清·王夫之《讀四書大全說·大學·傳第六章一》:“如爲子而必誠於孝,觸目警心,自有許多痛癢相關処。”
觸目警心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人或事物等。
貴友既著有《醒迷文》,俟寄到時明嵗開設學堂,可鈔貼各鄕鎮講堂,以便教習隨時講解,俾學生觸目警心。《掃爲帚》第二四廻
觸目儆心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警用作人名意指謹慎、小心、敏銳之義;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愛心、核心、心思縝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