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:処所;哉;語氣詞。得到了郃適的地方。
先秦孟軻《孟子萬章上》:“子産曰:‘得其所哉,得其所載!”
得其所哉動賓式;作謂語、賓語;指得到所需要的。
畢業生都分配到了能發揮各自專長的工作,真是得其所哉。
各得其所、求仁得仁
亂點鴛鴦、失魂落魄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其用作人名意指更加、突出、特別之義;
所用作人名意指適應性強、壯志、美滿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