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東門黃犬”。
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載:秦二世二年七月,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誣陷,論腰斬鹹陽市。臨刑謂其中子曰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豈可得乎!”
東門逐兔作宾语、定語;指人後悔。
南海騎麟真漫浪,東門逐兔枉悲酸。清·錢謙益《次韻何慈公嵗暮感事》之二
東門黃犬
東用作人名意指領袖、高瞻遠矚、卓越不凡。
門用作人名意指希望、大有可爲之義;
兔用作人名意指可愛、機霛、乖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