算:計算;錙銖:舊制1兩=4錙,1兩=24銖,比喻極其微小的數量。極微小的數量也要算。指苛歛錢財
清·昭梿《歗亭襍錄·吳利府》:“嘗牟利於主算者,主算者算盡錙銖,其父猶以爲未足。”
算盡錙銖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算用作人名意指精明能乾、抱負不凡之義;
盡用作人名意指拼搏、努力、做到最好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