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重義輕生”。
三國·魏·曹植《七啓》:“是以雄俊之徒,交黨結倫,重氣輕命,感分遺身。”
重氣輕命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重氣輕生、重氣輕身、重義輕生
重用作人名意指細心、樂於助人、正直之義;
氣用作人名意指寬容、英姿煞爽之義;
輕用作人名意指溫柔、嬌羞、舒適之義;
命用作人名意指有氣度、威嚴、自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