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放下武器。表示投降。
彭芬《署督部堂與司道紳耆致全省官紳電》:“仍先廣行諭告,使衆周知:但能棄甲投戈,決不究其既往。”
棄甲投戈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戰爭等。
棄甲抛戈
甲用作人名意指優秀、堅強、財富之義;
戈用作人名意指剛正不阿、聰穎、聰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