割襟:指腹爲婚時,各自割下衣襟,彼此珍藏作爲信物。指男女在未出生前就由其父母訂立下婚約。
《元史·刑法志·二·戶婚》:“諸男女議婚,有以指腹割衿爲定婚者,禁之。”
割襟之盟作主語、賓語;用於約定等。
這兩家割襟之盟,果是有之,但工部擧家已絕,郎君所遇,迺其幽官,想是夙願了。(明淩濛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第三十廻)
指腹爲婚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盟用作人名意指一言九鼎、團結、信守盟約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