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:言語。指對某些事理衹能揣摩領悟,不能用言語来表达。
宋釋道原《景德傳灯录》卷二十五:“諸法寂滅相,不可以宣言,和尚如何爲人?明圓極居頂《续傳灯录》卷二十四:“妙契不可以意到,真证不可以言傳。
不可言傳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事理等。
路遙《平凡的世界》第三卷第17章:“因爲這事有一種不可言傳的神秘和忌諱,衆人都停下手中活,靜默地目睹了這個小插曲。”
不可言宣
言傳身教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稱心如意;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傳用作人名意指有才、專心致志、繼承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