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豆剖瓜分”。
南朝·宋·鮑照《蕪城賦》:“出入三代,五百餘載,竟瓜剖而豆分。”
豆分瓜剖作謂語、定語;指國土等被分割。
自五季亂離,各據城壘,豆分瓜剖,七十餘年。《宋史·王禹偁傳》
豆剖瓜分
融爲一躰
豆用作人名意指小巧、霛秀、年輕有爲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