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盜賊公開作案,無所忌禪。《左傳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盜賊公行,而夭厲不戒。”宋囌軾《論河北京東盜賊狀》:“盜賊自知不死,既輕犯法,而人戶亦憂其復來,不敢告捕,是致盜賊公行。”明方孝孺《潼關》詩:“潼關将军才且武,五千士卒健於虎;朝廷養汝爲阿誰,盜賊公行如不睹。”亦作“盜窃公行”。宋王十朋《論林安宅劄子》:“事無大小皆委於吏,獄訟繁興而不能決,盜窃公行而不能治。”
公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義;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