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遺簪墜屨”。
唐·張說《讓右丞相第二表》:“臣幸沐遺簪墮履之恩,好生養志之德。”唐·羅隱《得宣州竇尚書書因投寄》詩之二:“遺簪墮履應畱唸,門客如今衹下僚。”
遺簪墮履作宾语、定語;比喻舊物或故情。
遺簪弊屦、遺簪墮屦、遺簪墜屨
簪用作人名意指華貴、美麗、動人之義;
履用作人名意指誠信可靠、穩重踏實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