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訴了這一點,就可以知道另一點。比喻能明了事物的因果同異的關系,據此知彼。
《論語·學而》:“賜也,始可與言《詩》已矣,告诸往而知來者。”
告往知來作谓语、定語;指據此知彼。
與賜、商言詩,切磋繪事,告往知來。(清魏源《詩比兴笺序》)
告用作人名意指朝氣、活波、光明之義;
往用作人名意指志曏、懷唸、成功之義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獨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
來用作人名意指嫻雅、前途無量、刻苦鑽研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