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徒有虛名”。
高陽《慈禧全傳》:“兵部徒擁虛名,擬正名爲陸軍部,以練兵処、太僕寺竝入,而海軍部暫隸焉。”
徒擁虛名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有名無實。
身爲“財政部長”,徒擁虛名而已,衹是過路財神
徒有虛名、徒擁其名、徒负虛名
擁用作人名意指權力、备受擁戴、深謀遠慮之義;
虛用作人名意指恭敬、高雅、超凡脫俗之義;
名用作人名意指名聲、聲譽、功業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