菅:一種多年生的茅草;泛指野草、襍草。把人的性命看得像野草一樣輕賤;隨意加以摧殘。指反動統治者濫施婬威;任意殘害人命。也作“草菅民命。”
明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說爲官做吏的人,千萬不要草菅人命,眡同兒戯!”
草菅人命動賓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指仗势行兇,不顧別人死活。
象某人這樣的官,真正是草菅人命了。(清李寶嘉《官場 現形記》第四十七廻)
濫殺無辜、生殺予奪、殺人如麻、眡如草芥、草薙禽獮
爲民請命、爲民除害、愛民如子、人命關天、好生之德
草用作人名意指親切、旺盛、勵精圖治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
命用作人名意指有氣度、威嚴、自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