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正義之語,槼勸皇帝、上級、長輩或朋友。
三國魏桓範《諫争》:“今正言直諫,則近死辱而遠榮寵,人情何好焉,此迺欲忠於主耳!”
正言直諫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書麪語。
臣幸逢陛下至聖大明,好忠愛直,每正言直諫,特見優容。唐陳子昂《申宗人冤獄書》
正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光明磊落、心懷寬廣、善良之義;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直用作人名意指坦蕩、光明正大、實事求是之義;
諫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有主見、勇敢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