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言行相符”。
《論語·憲問》“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”宋·邢昺疏:“此章勉人使言行相副也。”
言行相副作謂語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言行相符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權重、天生麗質之義;